年金改革 擴大18趴調降對象
工商時報【記者崔慈悌╱台北報導】
銓敘部昨(21)日向考試院提出公務員年金改革案,退撫基金自提比例由原規劃個人及政府各提50%,改為40%及60%;新進人員確定給付年金的所得替代率,由45%提高為55%,提供更多保障;18趴改革對象則擴大至請領一次退休金、兼具新舊年資的公務員。
考試院昨天召開院會,銓敘部在舉行多場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後,昨天提出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」、「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」、「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」等多項年金改革相關法案,預計將由考試院進行全院審查會討論,4月底送交立法院審查。
此次送出的草案,在公務員提撥的費率和新進人員未來的退休保障方面,銓敘部都作了讓步。
現行退撫基金是由公務員個人自提35%、政府提撥65%,銓敘部原本朝個人、政府各提50%規劃,遭公務員強力反對,送出的版本將比例調整為公務員自提40%、政府提撥60%,等於月領3萬多的公務人員,每個月可少繳近千元。
在新進公務員部分,未來採三層年金,第一層是確定給付公保年金、第二層確定給付退休金、第三層確定提撥退休金,所得替代率原規劃為15%、30%、30%,合計所得替代率75%,新版調整為15%、40%、20%,確定給付部分的替代率調高。
現行退休金計算基準以最後在職本俸計算,銓敘部原本規劃從民國105年起,改為最後在職「10年平均俸額」,之後逐年調降至110年為「15年平均俸額」,新版本延後至民國106年開始實施。為避免公務員搶退,草案朝向新法實施前,公務員已具備請領月退休金條件,就算改革方案實施後才退休,退休金計算基準仍以最後在職的本俸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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